2012年6至9月,貴州省德江縣教育局黨組原副書記、原局長楊正芳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,局黨組原書記、原副局長盧應高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十個月。兩人均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。
在此案查辦過程中,縣教育局辦公室原副主任兼計財股原副股長、原出納田福秀也被牽了出來。最終,田福秀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。
貪欲蒙眼 其身不正芳華謝
出生于1965年10月30日的楊正芳是地地道道農民的兒子。憑借著優(yōu)異的成績考入德江師范學校,躍出了“農門”。一步一個腳印,楊正芳于2005年成為德江縣教育局局長。
翻開楊正芳的人生檔案可以發(fā)現(xiàn),曾經(jīng)的他業(yè)績不凡。
“最難啃的雞是‘兩基’,最難喝的酒是‘普九’,最難咽的食是‘普實’”,德江教育系統(tǒng)曾用這樣一種調侃來說明這幾項工作開展的難度,而這幾項工作恰恰全部集中在了楊正芳任職期間。盡管難度非常大,但最終德江縣“兩基”、“普九”、“普實”工作全都如期順利通過了國家和省里的達標驗收。此外,在其任職期間,全縣教育系統(tǒng)的危房改造、“亮麗”工程順利實施;教師素質、待遇明顯提高;辦學條件、教學質量明顯提升……楊正芳為教育系統(tǒng)作出的成績也為自己帶來了不少榮譽——“先進教育工作者”、“優(yōu)秀管理工作者”、“縣委委員”、“縣人大代表”、“副縣級后備干部”等,特別是在2011年縣級領導班子換屆工作中,楊正芳以高票脫穎而出,成為副縣級領導干部考核對象。
然而,楊正芳沒有清醒地認識到:廉潔,事業(yè)之樹常青;腐朽,生命之花凋零。在一個個耀眼光環(huán)的背后,楊正芳失去了監(jiān)督的“陽光”,汲取著貪婪的“水分”。
2006年8月,王某為了能當上某小學校長,托人送給楊正芳4000元后,如愿以償;2008年底,劉某到德江縣教育局結清其承建的教育工程款后,送給楊正芳現(xiàn)金1萬元;2009年初,貴州省印江縣某家具廠廠長田某順利與德江縣教育局簽訂了2000套課桌購銷合同,為表示謝意,先后兩次送給楊正芳現(xiàn)金共計8000元……
“小惠”不推辭,“大謝”更不客氣。楊正芳明知這些錢帶“刺”,卻無法抗拒其巨大的誘惑。
2009年初,江蘇省淮安市商人袁某獲悉德江縣教育局將采購一批器材后,專程到楊正芳家中送去現(xiàn)金6萬元以求關照,楊正芳當時沒有明確表態(tài)。過了兩個多月,袁某見沒動靜就又給楊正芳送去6萬元,這次楊正芳才表示會“優(yōu)先考慮”。后袁某因自身原因錯過了投標時間而未能如愿。不久后,為了迎接“兩基”國檢和“普實”驗收,德江縣教育局又需采購一批乒乓球臺投放至全縣各中小學,“夠意思”的楊正芳立即將這一信息告訴了袁某,并讓負責采購工作的盧應高優(yōu)先考慮袁某。在楊正芳和盧應高的關照下,不具備競標資質的袁某順利與德江縣教育局簽訂了購銷合同。之后,袁某分兩次給楊正芳送去現(xiàn)金共計12萬元,給盧應高送去現(xiàn)金3萬元。
利令智昏 叫悔無應高墻深
盧應高于1965年7月6日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。父母節(jié)衣縮食半輩子,一心供兒子讀書好讓他“出人頭地”。盧應高沒有辜負父母的一片苦心,于1984年順利考取了德江師范學校,并在在校期間加入了中國共產黨。縱觀盧應高的人生歷程,1987年參加工作后,很快從普通教師走到了中學校長的位置,短短幾年后又當上了某鄉(xiāng)黨委書記。
盧應高的仕途走得一帆風順,這背后是組織和群眾對他的信任,可這次他卻辜負了這份信任。
2005年6月,盧應高調任德江縣教育局黨組書記、副局長。那時,“兩基”和“普實”工作需要大批采購、配備教育教學儀器和音體美器材,而盧應高正好分管教儀站工作,所有的采購事項都需從他那里“過堂”。起初,盧應高并沒有“借機撈一把”的念頭,但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多次找他“商量”相關事項,再加上楊正芳也開始向他“打招呼”,盧應高逐漸心理失衡:“你楊正芳是局長,我盧應高是書記,何況我還分管教儀站工作,論資歷我不淺,論職位我不低,論權力我不小,既然你能撈,那么我也敢收……”盧應高在貪婪之道上如此與楊正芳“賽跑”,最終只是雙雙奔向牢獄的大門。
2007年,為迎接“普實”工作驗收,德江縣教育局與縣采購辦組織招標采購一批教學儀器柜,印江縣某家具廠中標,同年12月27日,盧應高代表縣教育局與該家具廠法人代表田某簽訂合同。事后,盧應高在辦公室坦然收下田某奉上的感謝費2萬元。2009年,袁某與縣教育局簽訂購銷合同后,在履行合同過程中,由于部分鄉(xiāng)鎮(zhèn)學校的貨款未能及時到位,同年10月的一天,袁某又攜帶現(xiàn)金2萬元找到盧應高求助。盧應高收下錢后分別向相關鄉(xiāng)鎮(zhèn)教育辦公室催款。同年11月,袁某收齊貨款后又來到盧應高辦公室送上現(xiàn)金5000元以表感謝。
2010年11月23日,德江縣教育局與貴州某公司簽訂安保設備采購合同,盧應高負責組織驗收工作。2011年3月,該公司負責安保設備安裝的馬某找到盧應高,請其驗收,而盧應高以不知該采購事項為由予以拒絕。該公司立即安排馬某送去現(xiàn)金6000元,但盧應高收下錢后,仍未及時組織人員驗收。2011年5月30日,該公司又安排馬某送去了2萬元現(xiàn)金。同年6月3日,盧應高組織人員對校園安保系統(tǒng)工程進行驗收,提出了部分整改意見,對方及時整改后,盧應高于6月29日作出了“驗收合格”的說明。
上行下效 自毀幸福秀花落
田福秀于1964年10月5日出生。雖然家庭條件比較優(yōu)裕,但她還是憑借著自身的刻苦好學如愿考入了德江師范學校。1984年8月參加工作后,短短幾年,田福秀就被調入縣教育局工作,不久后便被提拔為縣教育局辦公室副主任。雖然“身份”在辦公室,但“崗位”卻在計財股,具體擔任計財股副股長兼出納的職務。
熟悉田福秀的人都知道,她既有一個好工作,又有一個幸福的家庭。然而本應該踏實工作、幸福生活的她卻因思想觀念錯位、廉潔大門失守,走上了腐化蛻變的道路,親手毀掉了自己的幸福。
上梁不正下梁歪。田福秀身處“計財股”這個崗位,深得領導信任,也略知內情?!凹热活I導們都這么做且沒出事,那我這樣也不會出問題”,自以為聰明的她慢慢心領神“賄”。
2010年2月,縣教育局實施的校園安保項目工程成立了采購工作領導小組,田福秀為小組成員。同年6月,經(jīng)銷商廖某找到田福秀幫忙,希望成為監(jiān)控設備供貨人,并承諾事成之后按合同價款8%的比例給予田福秀好處費。經(jīng)過田福秀一番操作,廖某提供的某招標公司最終被確定為采購委托代理人,對監(jiān)控設備采購工程項目進行公開招標。同年11月23日,廖某所在公司中標,與德江縣教育局簽訂了安保設備采購的供貨合同。合同簽訂及履行過程中,廖某按照事前約定的比例,于2011年1月27日和7月5日分兩次給田福秀送去13萬元和10萬元。
編后
教育工作者在人們心目中“德高望重”、“為人師表”,耕耘的是“一方凈土”,然而德江縣教育局局長、副局長卻相繼“落馬”,從“管教育”到“進監(jiān)獄”,令人憂心。
楊正芳、盧應高、田福秀的腐敗行為歸根結底是對權力的濫用,是將公共權力“私有化”。楊正芳在乒乓球臺采購環(huán)節(jié)為不具備競標資質的袁某私通信息,并向盧應高“打招呼”;盧應高則“收人錢財,為人辦事”,在袁某收款環(huán)節(jié)分別給相關鄉(xiāng)鎮(zhèn)教育辦公室“打招呼”催款;田福秀具體負責校園“安?!表椖抗こ滩少徆ぷ?,招標“量身定做”,采購“暗箱操作”……這背后,一方面是他們“內心防線”的失守導致“職業(yè)操守”的潰敗,另一方面暴露出此類領域的權力運行和行使缺乏剛性約束,不僅存在權力過大、過分集中的問題,而且權力運行的規(guī)范性、透明度不夠。因此相關部門應該在加大對教育系統(tǒng)建筑工程、教輔材料征訂、教學設備采購等領域腐敗懲處力度的同時,強化監(jiān)督制約機制建設,尤其要促使學校實行“陽光采購”和校務公開,從根本上鏟除教育腐敗的生存土壤。(安紀軒)